遗产继承纠纷刘女士(童养媳)和邹某结…

遗产继承纠纷刘女士(童养媳)和邹某结婚,因刘女士没有生育能力,俩人共同领养了一个女儿(称为邹小姐)。刘女士59年和邹某离婚.养女邹小姐跟随养父邹某。60年刘女士和汪先生结婚,65年收养养子.后因前夫邹先生和其他女士结婚,生了几个子女,因生活拮据,领来的养女邹小姐65年16岁到刘女士家一起生活19岁结婚嫁人,户口关系一直跟随养父邹某,也和养父保持来往收养关系没有解除。汪先生和刘女士领养的儿子,生了一个弱智(汪先生的孙子今年19岁有残疾证智残二)因汪养子下岗也和妻子离婚,孙子一直都是爷爷(汪先生)和奶奶(刘女士)一手抚养。现在两位老人病故。遗产什么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