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我有朋友向我借了3万元作购新房用途,于09年9月1日签订借据,具体还款形式为:分十年还清,从2010年起每年7月份前连本带息4100还给我,附加有条款为:我有权向债务人追讨一次还清所有欠款。我想咨询:如果我那朋友现在和我说他没有钱还不起,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个人债务我有朋友向我借了3万元作购新房用途,于09年9月1日签订借据,具体还款形式为:分十年还清,从2010年起每年7月份前连本带息4100还给我,附加有条款为:我有权向债务人追讨一次还清所有欠款。我想咨询:如果我那朋友现在和我说他没有钱还不起,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