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和行人相撞早上七点钟,50多岁…

自行车和行人相撞早上七点钟,50多岁的大爷骑自行车跟50多岁的买菜的妇女相撞,两人均受伤,相撞原因是该妇女突然往后退躲前面的车子,造成后面骑车的大爷躲不及,最后相撞,相撞地点属于县级公路上,骑车人和行人均倒地,当时妇女没有什么不良反应,大爷面部受伤,医院检查后,妇女有轻微脑震荡,住院治疗;大爷24小时观察后没什么大问题回家休养。当场有目击证人见证不属于骑车人的责任,属于行人责任,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