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如何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我岳父…

这种情况如何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我岳父66岁了,在一家酒店的员工食堂做白案师傅多年,但新劳动法实施后,该酒店为了规避劳动法,就不与我岳父等人签定劳动合同,只是与其中的左某签订了食堂加工承揽合同,合同中明确提出要求左某雇佣不少于4人在员工食堂从事酒店员工及其他执员工食堂饭卡的电力公司职工的一日三餐的饮食加工,食堂所有材料、水电气等费用均由酒店方负责,左某及我岳父等四人只负责加工,酒店方每月支付加工费4000元,雇佣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等均由左某负责,酒店与左某及雇佣人员均不发生任何关系。现在,我岳父在4月22日凌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肇事车逃逸,目前交警部门仍无线索,我岳父在医院的高昂治疗费已让家庭无法承担,于是家属想到了要求酒店先垫付医药费,但酒店总是推诿搪塞,现在我们准备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查不出肇事者的情况下只能向酒店要求赔偿了,请问这种情况能否做工伤认定,法律是否支持向酒店索取医疗费、误工查账、营养费、护理费等方面的补偿。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