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岗位调离去年因从深圳公司调到东莞…

工作岗位调离去年因从深圳公司调到东莞,环境差异我选择辞职,但由于领导挽留最终我同意留了下来,却请假回家,期间因为有事,临时后续假期,也得到了批准,上来后本部门却招了人,原因是我要去东莞,这边必须要人,后因个人因素(同事诡计)在那边没安排宿舍,便向上级申请回深圳,在这边与新文员交接工作,俩人做同一职位,公司性质复杂,定于本月20日搬迁于东莞,却不想按劳动法给不随迁的员工给予赔偿,而且现在想把我调离部门,其含义是想逼我自己走人,我以前和上司谈过,把我炒了,赔钱走人。据同事说一次会议上有说要把我炒了但不赔钱,现在问题出现,是间接性逼我走,请问我现在该如何做才能正确维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