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本人现就职于一家大型超市负责对外业务。2009.年6月我公司的安保领班(负责超市安全的头)说他姐夫哥单位要一批香烟合计35W左右我在我公司拿了24W其他超市拿了11W(他姐夫现任我市的组织部长).我公司出货必须要有合同,我利用我于本市另一家公司的合同把货拿出来交给他,七月底开始向他催款(我每次出的,但现在不能说明数量)七月底还了15W其他余款未付,他说在拿一瓶一起结账于是在7月底又拿了15.6W的烟(货都是在安保德办公室交给他有保安做证)。6月的帐在公司催我的情况下我把帐结了。因那时候无他签字他现在因有其他案子(合同诈骗及其他诈骗)判了但他只承认在我这里拿烟22.6W公司现在早找我,我已经先前垫付20W左右了,现在实在无能力了,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我现在对中国的法律真的搞不懂,我报案了,但那个拿我烟的开庭到被判我和我公司的人都不知道,法院说没有义务告诉你。想死的心都有了,但上还有父母下还有孩子,真的很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