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管辖权的问题我和老公于09年8月份认识,10月份领的结婚证,我是广东人,他是莱阳人,我们都是从07年就开始到北京工作的,婚后也一直在北京工作,现在他已经回到莱阳工作了,而我依然在北京工作,今天我得知他已经在5月9号以我下落不明为由在莱阳起诉离婚,我们婚后在北京有一套89平方米的房子,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该如何提管辖异议,原告所在地法院可不可以受理我们这样的案子,我已经跟法官联系过了,法官让我自己去领传票,我工作又走不开身,法官不肯把传票寄给我,我该怎么办(法官说他不知道我是不是被告,一定要我自己过去领传票,还有他说因为我们结婚未满一年,就算我经常居住地在北京也不能由北京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