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条行驶路线两条道,…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条行驶路线两条道,前面一个十字路口,路口处标有处标有直行线向左转标志、直行线向右转标志,一“醉酒”驾驶员驾驶摩托车靠外线(直行线向左转标志)准备超越正在行驶在直行线向右转标志线路的轿车,在十字路口处轿车在没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向左转,致使摩托车与轿车在十字路口处相撞,最后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我想请问律师:这起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划分?谢谢!!!